黄金周期间,许多家长带孩子外出旅游,购票时却遇到不同的优惠执行标准,这让家长们颇感困惑。争议声中,广东深圳不少市民建议要提高1.1米身高的免票标准,或者以儿童的年龄为免票或优惠界限
(详见今日本报A26版)。
这些年,儿童平均身高已普遍比10多年前规则颁布时要高,由此引发了对“1.1米以下儿童免票”的普遍质疑。对此,笔者认为公众的质疑有一定道理,但此事还有一个更关键的地方――― 要判断一个标准是否合理,我们先要明确它的依据是什么。
而现在的问题是,“1.1米以下儿童免票”长期实行,常年争议,有关方面就是不告诉公众它的依据是什么。不知道有关方面到底有什么难言之隐,抑或只是犯了最为普通的毛病――― 懒政?
有关方面为公众定规矩,一定要给出依据,一定要以理服人。否则,所谓的规矩很容易伤及公众利益,亦即伤害大多数人的利益。遗憾的是,定规矩者似乎对此不以为然。比如除了“1.1米以下儿童免票”外,许多看似没有问题的标准同样存在争议,像一些岗位招收公务员要求35岁以下,它同样没给出理由,何以服人?
一句话,公众质疑“1.1米以下儿童免票”,不单单为了给孩子省下一点钱,更折射了对规矩制订者的权力傲慢的不满。